申请入会

可按需点击下方按钮填写申请表并提交

单位申请 +

个人申请 +

直接提交 +

入会相关规定

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
第八条 拥护本会章程,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:

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
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
(三)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
(四)医疗卫生、医药、预防、医药科学研究、医学教育、健康保健、医药卫生宣传等单位,药品(医疗器械)研究单位、药品(医药器械)生产经营企业、学术团体可申请团体会员;

(五)医药卫生行业中的医药卫生工作者、媒体界从事医药卫生文化宣传的媒体工作者,可申请个人会员。

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
(二)经1名以上会员介绍;

(三)提交有关证明材料(根据身份从以下表格类别中选一):

1.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;

2.退(离)休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;

3.会员审批表;

(四)由理事会讨论通过;

(五)由本会颁发会员证,并予以公告。

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
(三)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
(四)退会自由。

第十一条 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;

(二)执行本会的决议;

(三)按规定交纳会费;

(四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
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给予下列处分:

(一)警告;

(二)通报批评;

(三)暂停行使会员权利;

(四)除名;

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。

第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自动丧失会员资格:

(一)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;

(二)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;

(三)不再符合会员条件;

(四)丧失民事行为能力;

(五)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。

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、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。

第十六条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,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。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,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,并向会员公告。

  • toolbar